机构名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工作职责: 拟订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依照相关规定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经济专业考试工作,指导监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相关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电 话: 33210252
监督电话: 332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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