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劳动关系科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管;指导本市劳动标准的制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执法监察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劳务派遣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及预防工作;承办劳动关系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相关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调解仲裁机构依法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电 话:33210855
监督电话:332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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