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医疗保险科
工作职责: 统筹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电 话:33210896
监督电话:332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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